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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学院艺术系师范专业“三习”实施方案
      2022-09-01 20:16 作者: 编辑:刘震军    (点击: )

                        吕梁学院艺术系师范专业“三习”实施方案



      教育实践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 实际、树立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重要途径,是增加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践行“三 ”实践活动,强化教师教育学生的“三习 ”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育实践的教学 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坚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加强对教育实践的组织与管理,适应学校新形势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 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教学工作符 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通过“三习 ”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构建全方位的 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丰富创新教育实践形式,完善教育实践考核,促进师范生学科 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有效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教育培养质量,为师范生未来持续的专业发 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三习 ”涵义与实践目的

      (一)“三习 ”涵义

      “三习 ”是指独立进行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含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 教育研习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是指在根据师范专业教学的需要 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实习是指师范生的毕业实习。

      (二)“三习 ”实践目的

      师范生开展“三习 ”实践目的在于使学生把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地综合运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了解和熟悉中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学习和初步掌握中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培养和锻炼从事教师职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基本技能;进行热爱人民教师工作的专业思 想教育,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同时通过“三习 ”实践,促进师范生学科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有效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为师范生未来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三习 ”内容、要求与考核标准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是一个综合教育的有机整体,在教学安排上要体现教学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递进贯通,要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内容,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在组织实施“三 ”过程中要遵循教师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循序 渐进、点面结合、部分与整体统筹兼顾。

      (一)教育见习

      师范生参加实习前须参加教育见习。教育见习是以观察体验为主的教育实习 活动,见习的目的是使实习生熟悉中学音乐、美术教学工作及其环境,获得对教育工作的感性认识。

      见习时间 2 周。见习内容为了解中学音乐、美术的教学环境;初步了解中学音乐、美术教育工作的特点;熟悉中学音乐、美术教学的流程与模式,在体验中注重中学音乐、美术知识的积累与运用,学习一线教师的职业素养;观摩并展示集体教学活动,以中学音乐、美术课堂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实施为重点,结合进行中学音乐、美术教学活动评价等课程实训。

      见习后完成《学生教育见习日记》《见习听课记录表》《见习教案》,以及 不少于 1500 字的见习总结。见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等级百分制评定法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为中等,60—69 分为及格,59 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在学生完成基础课程以后,以培养学生多种教育、教学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意识为目标的实践教学活动。实习时间为 16 周。实习内容为轮换听初一、初二、初三的课堂教学,每人每天做好观察记录和听课记录并写出感受。 其余时间随所在班级活动,了解中学教学的全过程;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经实 习学校和指导教师的同意,实习学生可组织本班学生的教育活动,组织活动之后在指导教师参加下进行评议;做好听课、座谈、辅导笔记,对教育活动的导入、过程、结束等方面的问题应 特别注意,尤其是活动结束时的延伸活动;结合《中 学音乐、美术教学教法》《教育学》的教育技能实践训练,打造出若干优秀的教 育教学活动,在中学音乐、美术教育实习活动中进行实操演练。完成《吕梁学院 实习鉴定表》;认真做好总结。实习完毕,每人写一份 3000 字左右的实习总结报告,交回听课记录、实习手记及活动设计教案。实习手记每日一记,内容涵盖 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四部分,覆盖实习全程认真完成。


      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等级百分制评定法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为中等,60—69 分为及格,59 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是根据师范专业教学的需要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本环节的实践,学生能形成一定教育研究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实习经历深刻体验中学音 乐、美术教育工作基本过程,逐步形成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职业认同,以促使自己 更好地理解中学音乐、美术教学专业知识,获得必要的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与学生指导等能力,为从事中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研习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单位时间,具体安排所负责小组的研习内容。

      平时成绩包括研习手册记录与参与研习活动两项,内容涵盖师德体验与交流 研讨、活动设计与组织研讨、教育调研研讨、班级管理和教研活动研讨四项;期 末考核以学生撰写的教育研习报告为依据。研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等级百分制评 定法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 为良好,70-79 为中等,60—69 分为格,59 分以下为不及格。

      四、管理与实施

      学校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三习 ”工作,系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成立“三习 ”活动各项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习 ”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一)学生管理

      1.学生应按教学大纲和计划要求,认真完成见习实习研习计划规定的任务和 环节、撰写好见习实习研习报告总结方可参加考核;完成见习实习研习表格或手册、实习鉴定表的填写。

      2.学生见习实习研习期间,接受学校和见习实习研习单位的双重管理,听从学校和见习实习研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 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规定、保密及安全制度等。对违反见习实习研习纪律的学生,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由带队(指导)暂停其实习,并按照 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因病、因故不能参加见习实习研习者,向所系部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系部领导、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队,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擅离实习岗位的,按无故旷课处理。

      4.凡无故不参加见习实习研习和不及格者,需重修。

      5.对分散实习的学生,除委托实习接收单位管理外,安排教师加强远程指导、定期检查,随时解答学生疑问,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6.除完成见习实习研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外,学生在见习实习研习期间应积极参加见习实习单位和小组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如科技咨询、公益劳动、文体卫生活动等。

      7.见习实习研习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大学生,又是见习实习研习单位的“新教师 ”,要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8.对见习实习研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带队(指导)教师向实习单位提出。

      (二)教师管理

      1.实践教学工作是重大教学活动,必须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

      2.每个实习点应建立由系部领导、校内指导教师、实习中学的领导、实习中学指导老师参加的实习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实习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管理工作。

      3.任何形式的教育实践都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实习生进行教育实践 是每一个教师的基本职责。

      (三)实践基地管理

      1.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工作要求,与实习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共同制定实习工作计划,落实实习工作负责人,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提供必要的实习工作、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

      2.对实习生开展入职教育,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基地情况,明确实习工作内容、质量标准、保密制度、工作条例和工作纪律等相关要求。

      3.对实习生在本单位实习期间的生活、思想等方面进行管理,对实习生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安排实习生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员工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

      4.实习结束前,对实习生做出成绩评定和鉴定。

      5.对学校的实习组织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改进建议,与我校共同做好实践基 地建设工作。

      (四)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实习带队(指导)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有经验的讲师及相当讲师以上职 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实习工作做好学生指导管理工作。

      3.分散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需保持与实习生、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 实习进展情况,加强指导,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包括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居于主 导地位,要对实习生的各项活动全面负责。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对实习生进行 联系、指导、检查、成绩评定等工作,同时了解实习生的实习、生活等各方面的 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编制完善“三习 ”实践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

      2.制定“三习 ”工作计划,开展各项“三习 ”实践活动。成立“三习 ”实践 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学生“三习 ”实践工作,联系安排实践 地点和实践单位。加强“三习 ”实践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三习 实践各项活 动教学质量。

      3.召开动员会。开展各项“三习 ”实践活动,实习学生离校前,必须召开实习 动员大会,明确指导教师指导职责,明确学生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内容、考 核办法、校纪校规、实习安全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并进行纪律、安全和保密教 ,与学生签订有关实习安全协议。

      4.统筹安排“三习 ”实践各项活动,在形式、时间、指导、检查等方面加强 组织与管理,保障各项实践活动顺利完成。

      5.负责完成“三习 ”实践各项活动考核、总结、评优评先以及材料的整理、 归档、上报工作。

      6.基地建设。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优先安排实习生到共建实习基地进行 “三习 ”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实习基地、本校指导教师、基地指导教师、实 习生共同参与的“三习 ”总结、交流及研讨活动。



                吕梁学院艺术系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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