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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学院艺术系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2023-04-13 10:05 作者: 编辑:成国栋    (点击: )

      (经艺术系党政联席会议2023年4月11日研究通过)

      根据《吕梁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院政(2022)1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系音乐学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并通过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全面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把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构建形成科学的师范生培养良性机制;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把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成为教师队伍后备军。

      二、组织机构

      成立艺术系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组长:成国栋、张云奇

      成员:李晋东、闫翠青、杜剑锋、郭洪涛、梁虎、张丽艳、康思怡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音乐学专业2022届及以后应届毕业的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符合条件的本专业学生,可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为高中,任教学科为音乐。

      本专业学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报名及申请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01日—06日

      (一)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由系部通知并组织报名工作,填写《吕梁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1)。

      2.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由系部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系公章,于4月6日18:00前报送教务处(1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llu.edu.cn。。

      六、考核实施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由系部组织,以平时表现、学业成绩、教育实践、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鉴定性考核。学校考核领导组进行督察检查。

      1.考核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10日。

      2.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从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等多方面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和师德素养。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实行一票否决。

      该项工作由闫翠青负责。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全面考核教师教育类课程学习情况,确保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且考试(考核)结果全部合格。

      该项工作由杜剑锋负责。

      (3)教育实习实践

      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手册填写完整,实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该项工作由郭洪涛负责。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教学观摩、案例教学、微课教学等方式,加强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训练,核查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系列课程培训情况,确保学生专业能力及技能达标,成绩合格。

      该项工作由张丽艳负责。

      3.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和考核细则,严肃认真、公开透明。

      (2)填写《吕梁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2)和《吕梁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由系部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系部公章,于4月11日18:00前报送教务处(111室)。

      (3)四个方面考核均合格者,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过程性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环节)和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

      (2)测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9:00-11:00(暂定时间,视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3)测试内容: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素质》,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综合考查申请者的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以及信息处理、逻辑思维、阅读理解、写作等基本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合格”标准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确定。

      2.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环节)

      (1)测试时间:2022年4月25日-—30日(暂定时间,视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2)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水平。

      (3)测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形式,抽题后备考20分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试讲15分钟、答辩或回答问题5分钟。测试组教师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按照《吕梁学院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4。

      (4)命题要求:提前征集试题并建立面试试题库,试题库题量足够多并且难度相近(公平原则),并提前向学生公布。面试时尽可能一人一题。面试以试讲与答辩或回答问题形式进行,试讲题目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进行命题。答辩问题可根据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提出。

      (5)评委遴选:在系级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下进行,根据参加面试学生人数成立若干评审小组,每个评审小组应至少安排3名评委。担任评委的老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担任评审组长的老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上述条件的我校外聘教师也可担任评委。根据需要可聘请中学教师、校长担任评委。评委需遵守我校各项规定和纪律。

      (6)测试安排:根据参加学生人数及评委情况,安排5个面试教室(测试室),按1、2、3、4、5自然顺序编号。面试正式开始前1小时分别抽签确定评委和学生所在测试室,并确定学生试讲顺序。每个测试室安排1-2名工作人员负责计时、计分、协调等工作。1-2个测试室对应一个候考室,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试讲抽签、维护纪律、安排备考等工作。根据情况为已抽试讲题目的学生提供备考室(各测试室可共用),提供备课用书,安排1名工作人员,控制时间、维护秩序。有序安排,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面试完成学生再进入候考区域,避免与未面试学生进行交流。

      (7)测试结果:《吕梁学院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件5)由系部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系部公章于4月30日18:00前报送教务处(111室)。

      七、结果公示

      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的学生名单,经所在系部审核,教务处核查,经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在学校网页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证书颁发

      1.全部考核合格的考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填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系统报送数据。

      2.报送名单和信息,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内容包含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鉴定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限等,由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制作和颁发,有效期3年。

      3.我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4.《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学生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九、相关要求

      1.有意参加考核的同学按照自愿原则,按照我校要求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报名,积极参加考核。

      2.已取得国家统一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合格证的同学可以免我校组织的笔试。

      3.师范生在“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或在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的可免于面试,面试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

      十、工作要求

      要充分认识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以免试认定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细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范生人才培养体系。充分认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考核测试工作要精心组织、依法实施、加强监管,对在考核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追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玩忽职守等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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