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艺术系学生会例会制度
      2015-11-16 16:09 作者: 编辑:ysx    (点击: )

         为确保系学生会例会的顺利进行,是其充分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由主席主持,由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

      二、各部部长需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上周工作及下周工作计划。

      三、在总结工作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自由发言以及交流各部的工作经验。

      四、例会结束后,主席团和各部部长留下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及思想交流。

      五、在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设置为振动或关闭以保持会议的正常进行。

      六、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由秘书处负责考勤工作。

      七、无特殊情况,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如有事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主席请假,由秘书处备案,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上报主席团予以开除。

      八、例会无故迟到三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九、会上主席团对各部安排的工作,各部必须按时完成,未能按时完成两次者,取消本人及其所在部的年终评优资格。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