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English
注意事项:
1.学生证补办时间:每学期放假前第三、第四周;
2.家庭住址是指父母居住地,如有变动需持现居住地户籍部门证明变更;
3.班主任、系领导审核时,须认真核对学生的家庭住址与乘车区间,情况不属实者一律不予办理;
4.补办学生证须携带:(1)申请表(粘贴本人近期一吋照片);(2)身份证复印件1份;(3)同底照片1张;(4)刊登“学生证遗失声明”的报纸1份(《吕梁学院报》及其以上级别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