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应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吕梁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教职工请假时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对于超过一周还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规定处理。
二、填表注意事项:
1、《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处备案。
2、填写“情况说明”及须附交的材料:
(1)事假须充分说明理由。
(2)病假须说明确诊的病情并须附市级或县级医院的诊断书、相关诊断病情的病历材料和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因公或探亲等事宜在外地患病,需附县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相关诊断病情的病历材料和医疗费收据复印件。连续请假或一个月内累计请假15天及以上者应出具学校指定医院(山大一、二院,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的诊断书、相关诊断病情的病历材料和医疗费收据复印件。
(3)生育假须说明系一孩(第一个小孩)、二孩(第二个小孩)或系一胎(双胞胎)或系二胎(双胞胎),生育假的类型(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流产假)、生产时间、是否难产、流产类型等情况并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或诊断书或计划生育技术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生育假还须学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有关精神,女方在享受原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日。生育假《教职工请假审批表》须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计生办留存,一份人事处备案。
(4)婚假须说明配偶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情况并附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5)丧葬假须说明去世家属的姓名、与本人的关系、办理丧事的地点等。
(6)工伤假须说明病情并附医院医疗诊断书和权威部门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