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
1、因教师短缺,无法完成相关教学任务的;
2、学术交流需要外聘的;
3、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外聘的;
4、外聘教师课程种类包括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
二、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紧缺专业可聘用中级以下技术职务,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业务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4、具有双师素质者优先聘任。
三、对外聘教师的要求
1、外聘教师要服从我校的教学安排,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教学质量。
2、受聘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要与课程所在系了解教学要求,按要求制订所带课程“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并认真执行。
3、受聘教师因病、因事请假确需调课时,须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学系(部)办理请假或调课手续,无故缺课、换课、停课者扣除当月课时酬金。
4、受聘教师有责任及时向教学系(部)和教务处反映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尽可能给学生提供辅导答疑服务。
5、受聘教师有义务参加教研活动,承担我校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实行“校系两级,以系为主”的管理模式。
2、各专业外聘教师的课程不超过本专业课程总数的1/4,每门课程外聘教师不得超过三次。同时,聘任系(部)要选派1-2名助课教师全程听课,被选派教师要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辅导答疑等,以便独立承担授课任务。
3、各教学系(部)安排外埠聘用教师课程时,可以集中时段安排,每次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天,每天授课时间不少于6课时,授课时间和地点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排。
4、各教学系(部)外聘教师时,要明确通知被聘教师教学任务、工作职责、基本要求、酬金标准等事项。
5、各教学系(部)要对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要及时更换。
6、所有外聘教师均需签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五、教师外聘程序
1、各教学系(部)每学期末根据教学需求,统筹制定下一学期外聘教师计划,并填写《吕梁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提交教务处和分管领导审批。审批表一式两份,教务处、教学系各留存一份。
2、各教学系(部)负责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并将拟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审批表》以及《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一并留存建档。
3、各教学系(部)要严格按批准的教师外聘计划外聘教师,临时增加或更换外聘教师,须重新报批。
六、外聘教师课时酬金与发放
1、讲课酬金标准为:本区教师,正高职称80元/课时,副高职称70元/课时,中级职称60元/课时,中级以下(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50元/课时;从外地市单位聘用教师的课时酬金,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上浮20元。课时计算执行学校规定。
2、从外地市聘用教师食宿、交通补助实行货币化管理。具体标准为:食宿、市内交通补助,260元/天;长途往返交通补助300元/次(每次来校授课时间不少于2天,每天授课不少于6课时)。
3、吕梁各县市(离石区除外)必须安排住宿的外聘教师,食宿、市内交通补助260元/天,长途交通往返补助150元/次(每次来校授课时间不少于2天,每天授课不少于6课时)。
4、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食宿补助、交通补助按学期计发,有关报批、领取和发放工作由课程所在系(部)负责,审批工作由教务处和分管领导负责。
七、其它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吕梁学院
乙方:
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聘任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讲授 课程(学时: 学分: ),聘期为一学期,自2016 年09月至2017 年01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标准为: 元人民币/课时,课时酬金每学期结算一次。
三、甲方有权参照教师教学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改进意见应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要虚心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加以整改。
四、甲方可根据考核结果及学生的反映决定对乙方续聘或解聘。
五、乙方应聘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吕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按照《吕梁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提供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七、乙方的涉外纠纷和安全工作自行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吕梁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聘请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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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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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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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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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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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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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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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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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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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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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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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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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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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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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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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
教师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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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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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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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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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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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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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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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学期结束前,根据下学期教学需求,填报此表;
2、各系查验应聘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存档;
3、此表一式两份,聘请系部、教务处各一份,留存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