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画室的管理,确保美术教学任务有序进行,给师生创造一个美好洁净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保持画室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影响他人做画。
三、保持画室内清洁,注意公共卫生。值日生应及时打扫画室、走廊卫生,清理垃圾,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
四、养成良好的绘画习惯,严禁损坏,涂画静物、石膏、画架等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禁止在画室、走廊、楼道吸烟,上课期间严禁起哄、打架、斗殴等扰乱画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的行为。
六、除本人自配的画具外,严禁携带画架等公共财物离开画室。
七、听从老师指定,严禁移动未完作业的静物及画架,违反者扣除相应的综合测试成绩。
八、夏天禁止穿拖鞋及不得体服装进入画室上课。
九、任课教师要认真履行画室制度。每天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督促值日生进行画室的清扫,并要求全体学员共同保持。
十、提倡节约使用纸张、工具,严禁浪费行为,严禁偷盗,涂损、丢弃他人习作、作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随手关门、关窗、关灯。
十二、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财物,杜绝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罚。
十三、以上规定,望同学们互相监督,严格遵守,违者必究,情节严重的,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吕梁学院艺术系
2011年3月14日